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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科旭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总部位于广州市白云区金沙洲环洲三路,并设有增城区石滩镇广州检测中心,东莞分公司、韶关分公司和佛山分公司,服务网络覆盖广东省全省及部分省外市场。公司秉承“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及时准确、优质服务”的质量方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一站式专业的HSE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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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示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提交信息

一、用人单位基本信息

用人单位名称

茂名市茂南昌和纸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902765710944J

所属行业

机制纸及纸板制造

经济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规模

小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苏国荣

在册职工人数

28

劳务派遣工人数

0

职业卫生技术报告名称

茂名市茂南昌和纸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现状评价报告编号

KXXP26025

联系人姓名

苏国泰

联系电话

18476410225

联系邮箱


产品情况

包装纸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地理位置1

广东省

茂名市

茂南区

茂名市茂南区金塘镇

沃湖园村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地理位置2

广东省

/

/

/

/

备注

同一评价任务有多个工作场所地理位置的需分别列出。

二、评价任务的承担机构、开展工作的时间和参与的技术人员情况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名称

广东科旭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现场调查

时间

参与人员名单

用人单位陪同人名单

2026-03-30

潘广锋、何伟亮

陈亚旺

现场采样

时间

参与人员名单

用人单位陪同人名单

2026-04-08

林依珊、潘广锋

陈亚旺

2026-04-09

林依珊、潘广锋

陈亚旺

2026-04-10

林依珊、潘广锋

陈亚旺

现场测量

时间

参与人员名单

用人单位陪同人名单

2026-04-08

林依珊、潘广锋

陈亚旺

2026-04-09

林依珊、潘广锋

陈亚旺

2026-04-10

林依珊、潘广锋

陈亚旺

实验室检测

时间

参与人员名单


2026-04-13

胡伟聪、刘禧、卢海兰、杨浩


编制检测报告

时间

参与人员名单


2026-04-28

潘广锋、虞林瑞、陈万宁


编制评价报告

时间

参与人员名单


2026-05-14

钟政庭、何伟亮、刘禧、陈洁玲、陈万宁


三、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和结果判定情况

1.化学有害因素检测结果及判定

1)岗位汇总检测结果及判定

工作场所(车间、装置、生产线等)

岗位

有害因素

接触水平(mg/m3)

职业接触限值(mg/m3)和峰接触浓度

结果

判定

CTWA

CSTE CPE

CME

PC-TWAPC-TWAa

PC-STEL

MAC

PE

原料车间

铲车工

总尘(其他粉尘)

3.1

5.2

/

8/6.2

-

-

24

合格

原料车间

打浆投粉工

呼尘(滑石粉尘(游离SiO₂含量<10%))

/

1.1

/

1//

-

-

3

合格

原料车间

打浆投粉工

总尘(其他粉尘)

/

4.6

/

8//

-

-

24

合格

抄纸车间

抄纸工

硫化氢

/

/

<0.53

-//

-

10

/

合格

抄纸车间

抄纸工

总尘(其他粉尘)

3.0

4.9

/

8/6.2

-

-

24

合格

抄纸车间

复卷工

总尘(其他粉尘)

3.1

5.1

/

8/6.2

-

-

24

合格

机修区

机修工

臭氧

/

/

<0.05

-//

-

0.3

/

合格

机修区

机修工

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

/

0.035

/

5//

10

-

/

合格

机修区

机修工

总尘(电焊烟尘)

/

2.7

/

4//

-

-

12

合格

机修区

机修工

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按MnO₂计)

/

<0.006

/

0.15//

-

-

0.45

合格

机修区

机修工

一氧化碳

/

1.2

/

20//

30

-

/

合格

锅炉房

锅炉工

总尘(木粉尘(硬))

1.0

1.5

/

3/2.3

-

-

9

合格

锅炉房

锅炉工

一氧化碳

1.6

1.3

/

20//

30

-

/

合格

污水处理区

污水处理工

硫化氢

/

/

<0.53

-//

-

10

/

合格

污水处理区

污水处理工

总尘(其他粉尘)

/

4.1

/

8//

-

-

24

合格

2CPEPC-TWA值的3倍至5倍之间,且不符合职业接触控制要求的情况

工作场所(车间、装置、生产线等)

岗位

采样地点/时机

有害因素

接触浓度 (mg/m3)

不符合职业接触控制的情况


3)混合接触超标情况

工作场所(车间、装置、生产线等)

岗位

采样对象/工位

混合接触有害因素

接触浓度 (mg/m3)

接触限值比值 

混合接触比值

结果

判定

2.物理因素检测结果及判定

 1噪声

工作场所(车间、装置、生产线等)

岗位

LEX,8h结果

[dB(A)]

LEX,W结果

[dB(A)]

是否属噪声作业岗位

结果

判定

原料车间

铲车工

/

77.6

符合

原料车间

打浆投粉工

/

60.8

符合

抄纸车间

抄纸工

/

82.4

符合

抄纸车间

复卷工

/

83.6

符合

机修区

机修工

/

69.9

符合

锅炉房

锅炉工

/

81.4

符合

2高温

工作场所(车间、装置、生产线等)

岗位

体力劳动强度

接触时间率(%)

WBGT结果

()

职业接触限值

()

结果

判定

抄纸车间

抄纸工

12.5

26.3

34

符合

锅炉房

锅炉工

100

27.5

31

符合

3工频电场

工作场所(车间、装置、生产线等)

岗位

8h工频电场结果

kV/m

职业接触限值

kV/m

结果判定

4工频磁场

工作场所(车间、装置、生产线等)

岗位

测点

检测结果

(µT)

职业接触限值

(µT)

结果

判定

5紫外辐射有效辐照度

工作场所(车间、装置、生产线等)

岗位

罩位

紫外辐照度(µW/cm2)

有效辐照度(µW/cm2)

职业接触限值

(µW/cm2)

结果

判定

254 nm

UVC

297nm

UVB

365nm

UVA

机修区

机修工

眼部

<0.1

<0.1

<0.1

<0.1

0.24

符合

6紫外辐射辐照度检测结果

工作场所(车间、装置、生产线等)

岗位

身体

部位

防护

用品

部位

(内/外)

254 nmUVC

297nmUVB

测量

结果(µW/cm2)

职业接触限值(µW/cm2)

结果

判定

检测结果(µW/cm2)

职业接触限值(µW/cm2)

结果

判定

7微波辐射

工作场所(车间、装置、生产线等)

岗位

接触时间

(h)

功率密度(µW/cm²)

职业接触限值(µW/cm²)

结果

判定


8手传振动

工作场所(车间、装置、生产线等)

岗位

4h等能量频率计权振动加速度(m/s2

结果

判定

9激光辐射

工作场所(车间、装置、生产线等)

岗位

波长

(nm)

照射

时间(s)

照射

部位

辐照度

(W/cm2)

职业接触限值

(W/cm2)

结果

判定


10超高频辐射

工作场所(车间、装置、生产线等)

岗位

电场强度(V/m

接触

时间

h

职业接触限值(V/m)

结果

判定

11高频电场

工作场所(车间、装置、生产线等)

岗位

电场强度(V/m

接触

时间

h

职业接触限值(V/m)

结果

判定


12高频磁场

工作场所(车间、装置、生产线等)

岗位

磁场强度(A/m

职业接触

限值

(A/m)

结果

判定


3.放射性有害因素检测结果及判定

1)放射防护检测结果

工作场所(车间、装置、生产线等)

岗位

测点

检测结果

(µSv/h,µGv/h,Bq/m3Bq/cm3)

控制水平或行动水平

(µSv/h,µGv/h,Bq/m3Bq/cm3)

结果

判定


2)个人剂量监测结果

工作场所(车间、装置、生产线等)

岗位

监测结果

mSv/a

剂量限值

mSv/a

结果

判定


四、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

工作场所(车间、装置、生产线等)

岗位

接触的职业病有害因素

接触人数

工作时间

(h/d,d/w)

原料车间

铲车工

总尘(其他粉尘)

1

8,6

原料车间

打浆投粉工

呼尘(滑石粉尘(游离SiO₂含量<10%))|总尘(其他粉尘)

1

8,6

抄纸车间

抄纸工

高温|硫化氢|总尘(其他粉尘)|噪声

2

8,6

抄纸车间

复卷工

总尘(其他粉尘)|噪声

1

8,6

机修区

机修工

臭氧|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总尘(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按MnO₂计)|一氧化碳|紫外辐射

1

8,6

锅炉房

锅炉工

高温|总尘(木粉尘(硬))|一氧化碳|噪声

1

8,6

污水处理区

污水处理工

硫化氢|总尘(其他粉尘)

2

8,6

五、评价结论建议

1.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汇总

用人单位或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

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

化学毒物

硫化氢|臭氧|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按MnO₂计)|一氧化碳

粉尘

呼尘(滑石粉尘(游离SiO₂含量<10%))|总尘(其他粉尘)|总尘(电焊烟尘)|总尘(木粉尘(硬))

物理因素

噪声|高温|紫外辐射

2.超标职业病危害因素及超标原因分析

用人单位或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

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超标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

超标的工种或岗位

超标原因分析

/

/

/

/

/


3.职业健康监护情况

年度

检出职业禁忌证种类(化学毒物、粉尘、噪声、高温、其他)及其人数及调离情况(有、无)

需要复查(化学毒物、粉尘、噪声、高温、其他)人数及复查结果

检出疑似职业病种类(化学毒物、粉尘、噪声、高温、其他)及其人数和提请诊断情况

试运行或投产以来职业病发病种类和人数

2023

0

0

0

0

2024

0

0

0

0

2025

0

0

0

0


4.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严重、一般)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本项目目录中第三类“制造业”第十项“造纸和纸制品业”中第2条“造纸”,其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的建设项目。综合该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理化性质、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以及作业人员接触时间、频次等综合分析,确定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4.分项结论(注:分项结论判断分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对于不符合和基本符合项存在的问题作出简要说明。

项目

判断

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总体布局

符合

/

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

符合

/

建筑卫生学

符合

/

职业病防护设施

符合

/

应急救援设施

符合

/

个人防护用品

符合

/

辅助用室

符合

/

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符合

/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符合

/

职业病危害告知

符合

/

职业卫生培训

符合

/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符合

/

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情况

符合

/


6.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

职业病危害因素

存在部位或环节

接触岗位

关键控制措施

噪声

抄纸、复卷

抄纸工、复卷工

1)选用低噪声设备; 2)摩擦大的机械设备润滑处理,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防止其磨损加大作业现场的噪声; 3)设置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控制措施; 4)配备有效个人防护用品,督促相关岗位的劳动者正确佩戴降噪耳塞等。

高温

抄纸、锅炉

抄纸工、锅炉工

1)加强作业现场的通风; 2)做好高温热源密闭和隔热措施; 3)做好个人防护。(特别是夏季高温季节,加上车间湿度较大,故需要引起注意。)

总尘(其他粉尘)

铲车投料、打浆、抄纸、复卷、污水处理投料

铲车工、投料打浆工、抄纸工、复卷工、污水处理工

1)配备有效个人防护用品,督促相关岗位的劳动者正确佩戴防尘口罩; 2)确保现场有良好通风环境; 3)减少接触时间。

呼尘(滑石粉尘(游离SiO₂含量<10%))

滑石粉投料

滑石粉投料工

1)配备有效个人防护用品,督促相关岗位的劳动者正确佩戴防尘口罩; 2)确保现场有良好通风环境; 3)减少接触时间。

总尘(木粉尘(硬))

锅炉投料

锅炉工

1)配备有效个人防护用品,督促相关岗位的劳动者正确佩戴防尘口罩; 2)确保现场有良好通风环境; 3)减少接触时间。


六、补充措施和建议

1管理方面建议 1)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2)继续按《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要求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用人单位在厂区内醒目位置设置了职业卫生公告栏,应定期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检测、评价结果应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5)在“6.3.2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限值”的备注中标注“G1”的有害因素为确定对人致癌,标注“G2B”的为对人可疑致癌,对于标有致癌性标识的化学物质,建议应采取最先进的技术措施与个人防护手段,以减少接触机会,尽可能保持最低的接触水平。 6)在"6.3.2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限值”的备注中标注“敏”的有害因素,是指已有的人或动物资料证实该物质可能真有致敏作用,旨在保护劳动者避免诱发致敏效应,接触致敏物,即使浓度很低,易感个体也可能产生疾病症状,对某些敏感的个体,防止其特异性免疫反应的唯一方法是完全避免接触致敏物及其结构类似物,建议通过工程控制措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有效地减少或消除接触。只有很少的人会因为接触而产生致敏,建议通过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筛查出易感人群,避免易感人群接触致敏物。对工作中接触已知致敏物的劳动者,建议进行教育和培训(如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及应急知识等)。建议定期进行职业健康监护,检查潜在的健康效应,尽早发现特异易感者,并及时调离接触。

七、现场调查和现场采样/测量图像

1.现场调查时拍摄的照片。

KXXP26025-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提交信息